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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英语学习三点法



    作者:龙为行客 阅读次数:6201


     
     
    “英语三月通”、英语速成法之类的文章、小册子曾经使许多青年为之欣喜莫名,如获至宝。
    英语三个月就能学通了吗?英语究竟能不能速成?任何一个语言学家都会回答:不可能。
    学习英语没有什么速成的路子。但是,学英语要注意方法,靠一天到晚背书,天下的书这么多,你背得了吗?靠埋头于题海探宝,泛滥成灾的习题书多如汙牛充栋,你做得完吗?靠起早带晚开着收音机听国外英语广播,而不读报不看书不注意积累语音、语言知识,你能听得懂吗?有一位硕士研究生曾对我说:“我连续原了七年之久的国外英语新闻广播,现在还是上不了什么台阶,始终是那种样子。”这种靠硬着头皮练习听力的精神确实可嘉,但是他没有找到学习英语的方法。
    学习英语要注意三点,那就是我所说的三点法:
    第一,要密切注意某些单词的特殊功能。
    第二,要不断扩大对词组的识别能力和运用能力。
    第三,要大量积累英语各种句型。
    学习英语的广大青年,由于受到测评表达法的干扰,常常喜欢“对号入座”,即逐字理解英语,这是最常见的弊病之一。有的青年则过于注意单词、认为单词量愈多,英语就愈能看得懂。其实,这些方法都不成其为方法。
    有一篇关于苏联亚美尼亚大地震报导的文章,刊登在某一国外杂志上,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:“The horror can hardly be overstated." 有些研究生把这句话译成:“恐惧几乎不可能被人们夸大其词。”言下之意,恐惧虽然有那么一些,但是不算是太大的恐惧。这种理解就是属于“对号入座” 毛病。还有"You cannot eat too much." 等句子,相当多的人译为:“你不能吃得太多。”其实以上两句是同一句型的不同表达法。前者应理解为“地震带来的惨状再怎样形容都不算过分”,等于the horror is beyond description; 后者意为“你尽量多吃一点。”
    有一位名叫Sidney Shapiro 的外国朋友,曾对我国某一外文报刊的用词有当提出中肯的意见。这位朋友认为,malpractice 不能一概用来指某些干部的滥用职权或违法乱纪。有关这种行为的用字,应该使用 misfeasance 或者 malfeasance, 而malpractice 仅指玩忽职守、治疗失当等,纯属一般公民的民事失误而已。
    某些单词的概念性很强,有其习惯性。中央电视台在播放《沙特林那计划》的广播节目中,告诉观众“破坏某人的计划”的“破坏”常用“ruin, wreck, undermine等字,而根本不用destroy。我看,这样教英语,方法甚为得当。至少,您可以从中看到,单词绝不是孤立的语言建筑材料。
    下面两句话都属于错句,因为作者不了解 facilitate 这个特殊单词的功能。
    1.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 has been facilitated by recording machines. (录音机为学习外语提供了方便)
    2. Housework is facilitated with the advent of modern inventions. (随着现代化发明的出现简化了家务事)
    首先,facilitate 这个字,要求用动名词作宾语,二者之间往往形成习惯搭配。其次,这个字几乎不用被动语态。因而两句应改写为:
    1. Recording machines facilitate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.
    2. Modern inventions facilitate housework.
    当然象这样写也是错句:
    It was she who facilitated office work.
    因为人作为主语根本不能使用facilitate 这个字。
    某些单词的特殊用法要用很大的气力去学。有人说,“我讲的英语外国朋友都能听懂,何必过于讲究。”是的,例如你对外国朋友说:"This apple is very nice to be eaten." 我看,任何一个讲英语的外国朋友都能听懂,而且懂得很。可是人家可不这样说,人家在nice后面压根儿不使用被动语态,不信试试瞧!同样,我这一辈子也从来没有听见过一个中国人说:“这只苹果吃起来大大的好。”这句话谁都能听得懂,就是感到不像中国语。